河北、山西、遼寧、黑龍江、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山東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廣東、重慶、四川、貴州、云南、甘肅、新疆(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)藥品監督管理局,中檢院、藥審中心、核查中心、信息中心:
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1〕16號)、《藥品監管網絡安全與信息化建設“十四五”規劃》等有關要求,為全面加快推進血液制品生產智慧監管工作,督促血液制品生產轉型升級,切實保障血液制品安全、有效和質量可控,國家藥監局研究制定了《血液制品生產智慧監管三年行動計劃(2024—2026年)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國家藥監局綜合司
2024年6月4日
血液制品生產智慧監管三年行動計劃(2024—2026年).docx